近日,四川省政府批准全省“十五五”期间森林年采伐限额,强调“十五五”期间森林年采伐限额是每年采伐森林、消耗林木蓄积的最大限量,各地各有关部门(单位)必须严格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,不得突破、截留和擅自调整。批复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(单位)牢固树立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理念,切实履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职责,坚持“三绿”并举、“四库”联动,更加注重提质、兴业、利民,确保森林资源持续增长、森林质量不断提高、生态功能进一步增强。省林草局已按照有关要求,将全省“十五五”期间森林年采伐限额下达落实到具体限额编制单位。
下一步,省林草局将继续强化林木采伐管理,履行好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职责。